前 言
典在身边,法护万家。为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月走深走实,即日起,“襄阳物协”微信公众号推出“民法典宣传月”每日问答专栏,陆续把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及时学习。
问
业主交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什么用途?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等有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