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典在身边,法护万家。为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月走深走实,即日起,“襄阳物协”微信公众号推出“民法典宣传月”每日问答专栏,陆续把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及时学习。
问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公开哪些事项?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