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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物业清理楼道杂物,不侵权!

发布时间:2026-03-17

楼道堆物、堵塞消防通道

一直是小区消防安全的“老大难”

很多业主不理解:

我放自己家门口,

凭什么物业说清就清?

也有物业担心:

清了会不会被告、要赔钱?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

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给出了一份清晰答案:

关键词: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

【报告摘要】人民法院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判决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拉架一般过失致人受伤不担责;乘车强行落座、挤压并辱骂他人构成人格权侵害,保护善举、惩戒恶行。

楼道不是储藏间

更不是“私人领地”

楼道、楼梯间、消防通道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区域

不是某一户的私人阳台、私人仓库

消防科普

温馨提醒

纸箱、旧家具、

自行车、杂物……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堆放

一旦发生火灾,就是致命障碍

浓烟、高温、拥堵的通道

会直接阻断逃生路

威胁整栋楼居民的生命安全

生命通道,一刻也不能堵

楼道畅通,就是逃生通道畅通

一次侥幸

可能换来一生无法挽回的后果

消防温馨提醒全体市民:

✅ 不占用楼道

✅ 不堵塞消防通道

✅ 不堆放杂物

✅ 配合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