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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业主维权,反被物业侵犯隐私?一物业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5-11-26

微信群里的“口舌之争”,竟演变成对簿公堂的隐私权、名誉权纠纷。一方是愤而投诉的业主,一方是直指名誉受损的物业,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在“事发现场”——业主群内相互致歉,实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群内维权引风波,信息“曝光”再升级

业主邓某因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多次在数百人的业主微信群里提出批评。2025年7月6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情绪对抗中,直接用公司账号在群内公布了邓某的姓名、家庭住址及工作单位。

此举让邓某感到自身隐私被严重侵犯,在向相关部门投诉未获实质回应后,他于同年7月26日,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

面对起诉,物业公司当庭反驳,认为邓某此前在群聊中的一些过激言论,已损害其商业信誉,同样构成了名誉权侵权,要求邓某承担民事责任。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陷入僵局。

法院调解:背靠背疏导,法理情融合破僵局

承办法官审理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矛盾的根源在于沟通不畅导致的情绪对立。“一纸判决虽能定分,但难以止争,甚至可能激化双方长期关系,不利于社区和谐。”为此,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的思路,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

对物业公司,法官严正指出:物业在履职中获取的业主个人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同意,在数百人的大群中公开披露,已构成对邓某隐私权的侵害,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对业主邓某,法官则耐心劝导:维权也需讲究方式方法,在群聊中使用不当言论,非但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自身也可能从有理方变为侵权方。

案结事了:群内互致歉意,线上线下双“清朗”

法官一番法理交融的剖析,让双方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欠妥之处。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某与物业公司共同在当初发生争议的业主微信群中,就各自的不当言行发布致歉声明。一场在网络上引发的纠纷,最终在网络上彻底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理性维权是关键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及市场主体,微信群、微博等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言行都应在法律框架之内。业主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或寻求社区、主管部门介入,避免使用辱骂、侮辱性质的言论,否则可能从有理变为无理,甚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样,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秉持专业、规范的态度处理业主诉求,绝对不能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业主信息,激化矛盾。只有双方相互尊重、依法行事,才能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来源:湘潭法院、中物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