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修订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居委会“协助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协助调解物业纠纷”。

日前,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其中,与物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问: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对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作了哪些完善?
答:此次修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规定,回应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落实为基层减负、保障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方面,支持和引导村(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协助组织村(居)民参与群防群治,协助处理信访事项和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三是强化服务保障群众,聚焦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等,关心关爱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困难村(居)民;四是引导各方参与,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五是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回应居民诉求,指导和协助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协助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依法履责,协助调解物业纠纷。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