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凌晨3时许
莆田市荔城区 一小区27号楼一层入户门厅 突发电动自行车火灾 多辆电动自行车猛烈燃烧 黑烟迅速向上蔓延 经消防救援人员紧急扑救 明火被扑灭 楼内居民也及时 从地下停车场自行疏散 经调查 火灾原因疑是 一辆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故障 引燃周边车辆 火灾共导致 7辆电动自行车完全烧毁 2辆自行车不同程度受损 值得注意的是 事发现场为住宅建筑首层 安全出口、公共门厅 并非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区域 住宅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是居民疏散逃生的主要路径,当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将导致安全出口被火焰、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影响居民疏散逃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局面。 案例一 2024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一小区停放在居民楼门厅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案例二 2024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一居民楼1楼大厅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 所造成的火灾事故 不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车辆所有人还需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 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有相关规定:侵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过失引起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有相关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追究行为人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电动自行车车主 切记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在指定的集中停放、充电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坚决杜绝进楼入室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因贪图一时便利 而导致悲剧发生 更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 一起来学习了解 来源:湖北消防、襄阳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