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汛期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围墙和房屋外墙等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提示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确保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围墙和房屋外墙安全使用,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相关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人要将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围墙和房屋外墙等安全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重点内容,制定重点自查清单,全面开展专项排查,加强日常尤其是大风、降雨等极端天气时的巡查力度,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同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幕墙、外墙、门窗、广告、绿植、高空架设的共有设施设备以及其他搭建物、悬挂物等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防止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故。鼓励结合小区实际,安装智能监控等设备,提高物业服务人对高空坠(抛)物行为的预警能力。
二、各物业服务人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围墙地基下沉、墙面倾斜,房屋外墙空鼓、开裂、脱落等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的警戒围挡,防止车辆、行人靠近,远离危险区域,暂时无法排除的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于质保期内的,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及时维修;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维修养护范围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修,保障围墙和房屋外墙使用安全。
三、对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紧急维修的,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报告。同步组织紧急维修认定,由相关专业单位(机构)或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道社区等出具鉴定意见或证明材料后,按规定对存在问题的围墙和房屋外墙等开展紧急维修,确保消除安全隐患。非紧急维修且保修期满后需使用维修资金的,受托物业服务人按正常使用程序申报并对未交存维 修资金业主进行追交,确保维修资金应交尽交。
四、各物业服务人要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群、宣传栏等,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物业使用安全教育宣传,持续提醒广大业主注意出行安全,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反馈。有条件的小区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共谋、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打造宜居、舒适、安全的高品质小区。
襄阳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
2025年8月12日


来源: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