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小区大门是违法行为
您知道吗?
维权亦有边界
不是意味着维权就可以不择手段
就可以为所欲为
就可以把自己的车朝大门口一横
一副“我进不去谁也别想进”的姿态
全然置公共秩序和
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这不
中宁一男子冲动维权受到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
近日,中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成功处理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执行拘留,有力维护了小区正常出行秩序与社会公共安全。
刘某驾驶自家车从地下车库行驶至小区西门出口时,升降杆计费器显示需缴纳10元钱停车费,此前刘某因地下车库的问题与物业产生过纠纷,此次就缴纳停车费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后将其车辆一直从当天08时58分堵住至18时18分,导致其它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秩序。
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联系刘某第一时间挪车,恢复小区正常出行秩序。经调查取证,嫌疑人刘某扰乱公共秩序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1、业主堵门虽然是为了维权,但以破坏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的手段来维权,即使是合法正当的权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许可。
2、堵门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小编在此提示各位业主,有诉求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调解处理,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是采用堵门堵路的方式表达诉求,既损人又不利己。
来源:红色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