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襄阳物协”微信公众号推出“每日问答”学习专栏,陆续把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及时学习。
问
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
答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并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委员中党员比例一般应不低于50%,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
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村)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党 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三方联动、多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