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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问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4-10-19

前 言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襄阳物协”微信公众号推出“每日问答”学习专栏,陆续把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及时学习。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如何办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