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襄阳物协”微信公众号推出“每日问答”学习专栏,陆续把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及时学习。
问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等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业主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公司申报登记,并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装饰装修方案;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按规定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按规定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应当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6)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还应当取得业主同意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