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襄阳物协”微信公众号推出“每日问答”学习专栏,陆续把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及时学习。
问
业主在园区摔伤如何处理?
答
(1)对于在正常行走区域发生的、因业主自身不慎摔倒的情况,应由业主自己负责。
(2)对于在易滑倒路面或施工区域发生的摔伤情况,若物业公司能证明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即:①对于园区内易滑倒的地方,物业公司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②对于因极端天气(例如暴雨暴雪)、施工等造成的路面封锁,不但要在显著位置设施警示标识并需要设置围挡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若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需对业主摔伤负主要责任。
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一定要及时对易发生摔伤等事故的区域做好警示和防护措施并有意识留存证据。
来源:襄阳物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