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袋一放就是一天,有时候两天才扔一回,两家挨得这么近,看着真闹心!”家住通州东方生活小区的陈先生午饭后出门时,看到邻居家门口扔着一袋垃圾,等他晚上回家时,发现不仅那袋垃圾原封未动,而且旁边又多出了一袋,令他恼火不已。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朝阳东会新村小区2号楼。该楼一共有5个单元门,记者在3个单元门的楼道内都发现了垃圾堆放情况。在一家住户门前,记者看到一个黑色垃圾袋被扔在地上,袋子很薄,其中一个角破了个洞,露出了里面的烂菜叶,周围还散落着瓜子壳和烟头。在另一家住户门前,只见一个鼓鼓囊囊的外卖袋子被丢在楼道中间,把本就不宽敞的楼梯口占去了大半,散发出的酸臭味隔老远就能闻到。
通过走访多个小区发现,一些住户对“把生活垃圾随手放门口”不以为然,有的甚至在扔垃圾袋的位置摆放垫子,时间一长上面遍布污渍;还有的干脆在门口放个泡沫箱,几袋垃圾攒着一起扔。这些做法让周围邻居烦心又无奈。
生活垃圾暂时放在家门口是否合适?邻居总是把垃圾袋扔在门口该怎么办?一起来听听各方声音。
支持观点
住在顶层没法随时扔
“我家住在6层,楼里没有电梯,难道为扔垃圾,我要一天上下楼好几趟?又不是不扔,就是临时放一下。”王女士家住和平里一个老旧小区的顶层,她每天晚上八九点钟会把生活垃圾收拾好,放到家门口,第二天早上出门时再扔掉,“我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上下楼很不方便。每次我都把垃圾袋收拾干净,袋口也扎紧,没有弄脏过楼道,邻居也从来没有说过什么。这种小事没必要太苛刻。”
居民周女士也支持在家门口临时放会儿垃圾袋或其他物品,“我喜欢网购,时不时会接到快递,像泡沫箱、纸壳箱、气泡膜等外包装,我习惯先放在门口不影响走道的角落,到时候再一起拿出去,否则一趟趟出门太麻烦了!
门前区域自家说了算
“只是放在自家门前,又没丢到别人家门口,这有啥不合适的?”“那么点儿垃圾,又没有发臭什么的,家家户户不都这样?”
反对观点
楼道内时常弥漫异味
“家门口摆个垃圾袋,冬天还好说,夏天那味道真是一言难尽。”居民张先生极其反对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有段时间,他家新搬来的邻居就喜欢在家门口放生活垃圾,尤其是猫砂,导致楼道里经常有异味。“有一次还洒了点儿汤,弄得地上黏糊糊的,物业来清理过,过了好几天还能闻见一股怪味。”
他说,在楼道里放垃圾,不仅有异味,还会招来蚊虫、苍蝇,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后来我忍不住了,在他家门口贴了张纸条,提醒他们不要在家门口堆放垃圾,从那以后就没再见过他家有这种行为了。”
隐患不少且影响出行
居民李女士说,楼道是公共区域,在楼道里堆放生活垃圾,是一种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侵犯了其他邻居的权利,既有碍观瞻又影响走道。“如果觉得垃圾袋包得很干净,完全可以放在自己家里,为什么非要搁在楼道里呢?更何况有的人家经常好几天不拿走。”
专家意见
按照民法典规定,楼道属于公共区域,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住户门前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畴内,通常也属于公共区域,具有公共性和共享性。因此,在楼道内堆放垃圾杂物,是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既不道德也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果造成影响逃生等严重后果,还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管理区域内违反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因此,当小区内出现乱扔垃圾的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进行干预,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和环境秩序。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也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