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详情

倒计时!2025年度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申报即将截止!

发布时间:2025-11-14

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扎实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工作中“关于强化正面宣传,每年选树推荐若干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典型”和省物业行业党委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物业行业党建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周期

评价活动按照《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评价标准》(见附件)的具体标准,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预先评价和市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以下简称“样板项目”)评价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对已获评样板项目的,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撤销样板项目。

二、申报及复评条件

(一)市级样板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当录入省、市物业服务平台,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2000年前建成);

2.符合城市规划建设条件,配套设施齐全,已经全部交付使用,且业主入住率达到50%以上;

3.物业服务企业对申报项目至少提供了1年物业服务,各项服务内容和标准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4.按规定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基本信息公示栏、政策法规宣传栏、物业服务意见箱,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物业服务费收支、年度物业服务工作报告、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

5.申报项目近一年无行政处罚记录,未发生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未被列入市(区、县)物业服务“黑榜”等情形。

大型居住物业分期开发项目,有市政道路,或区内主要道路与后续建造项目相隔,或自成组团、服务设施完善、已全部交付使用、依合同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的,可以申报参评,但应注明分期。

(二)复评项目申报条件

l.复评项目应是已评价为“2022年度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住宅、非住宅、老旧小区)”的项目,且物业管理单位未发生变更。

2.复评采取自愿申报,未申报的项目则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评项目近一年无行政处罚记录,未发生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未被列入市(区、县)物业服务“黑榜”等情形。

三、申报程序和时限

拟申报样板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2025年11月21日前向申报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加盖有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属地社区、属地街道(乡镇)意见的《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申报表》或《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复评申报表》(一式两份)。

各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评价总分为100分,择优推荐预评得分90分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进入市级评价。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行业主管部门)在完成预评价基础上,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预评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市物业行业党委。各县(市、区)推荐的当年度新参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市物业行业党委会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进入市级评价的项目,于2025年12月中旬前组织行业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勘、征询意见及综合评分等方式进行最终评价,评价结果公开发布。

四、相关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积极参加样板评价活动。申报企业应仔细对照住宅小区、非住宅、老旧小区等不同类型项目的评价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完善各类基础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台账,要以样板项目评价工作为契机,对标对表,认真进行自检自评,规范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不断提高服务质效。

2.各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样板项目评价、复评工作通知到相关企业,并结合“扎实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工作、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提升、垃圾分类等工作情况,对申报项目评价、复评工作做好指导和把关,提高申报质量,认真做好预评,使样板项目评价工作成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典型样板、推进正向激励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附件1 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 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复评申报表.docx

附件3 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评价标准(住宅物业).docx

附件4 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评价标准(非住宅物业).docx

附件5 襄阳市市级物业管理样板项目评价标准(老旧小区).docx

中共襄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

襄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5年10月20日